百色最低工资标准多少(百色最低工资标准2021)

6361 1 2025-12-27 20:00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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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资最低标准

一类地区(南宁、柳州、桂林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/月。二类地区(贵港、玉林、百色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/月。三类地区(各县、县级市,东兴市除外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/月。

自2025年7月1日起,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:月最低工资标准(全日制劳动者):一类地区2200元/月;二类地区2040元/月;三类地区1870元/月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(非全日制劳动者):一类地区24元/小时;二类地区7元/小时;三类地区19元/小时。

调整前(2023年11月起执行),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,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990元、二类1840元、三类1690元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元、二类16元、三类17元。

一类标准适用区域及金额兴宁区、青秀区、江南区、西乡塘区、良庆区、邕宁区、武鸣区等城区适用一类标准。其中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,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。这一标准覆盖了南宁市主城区及武鸣区,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、生活成本相对集中的特点。

官方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,自2025年7月1日起,南宁市作为一类地区,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,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。这一政策明确了月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底线,但未直接规定日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或标准。

第一档:南宁、柳州、桂林、梧州、北海、防城港、钦州等城市,以及东兴市,适用1810元/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/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,属于该档范围,因此执行此标准。

广西公务员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标准

一类地区(南宁、柳州、桂林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/月。二类地区(贵港、玉林、百色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/月。三类地区(各县、县级市,东兴市除外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/月。

年公务员最低工资并未翻一倍。根据国务院部署,各地公务员调薪已落实,但实际调整后实发工资涨幅有限。因职级、工龄及扣除项差异,实发工资普遍涨幅为每月130 - 379元。在重庆,一位20年工龄的主任科员实发工资涨了379元,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翻倍,不过津贴减少,还新增了社保扣除。

广西公务员待遇工资标准因地区、职级、单位性质等因素差异显著,年收入普遍在7-9万元(含补贴和绩效),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达10万元以上,欠发达地区乡镇岗位可能低于7万元。薪资构成基本工资:根据职级和工龄确定。例如来宾市一级主任科员(工龄7年)月到手工资约3000元,全年工资+13薪合计38160元。

公务员工资基本情况:1,办事员2800元;科员3000元;副科级3100元;正科级3300元;副科级3600元;正处级4000元;副厅级4400元;正厅级5000元;副部级5500元;正部级6000元。

广西百色公益性岗位2025年最低工资

广西百色公益性岗位2025年最低工资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。百色市市区属于二类地区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桂政发〔2025〕16号),自2025年7月1日起,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/月。

分析说明: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:广西从2025年7月1日起上调了本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。然而,这一调整并不直接等同于公益性岗位工资的上调。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标准: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并非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

由于南宁市被划分在广西的一类地区,根据广西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,南宁市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。因此,这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预计为每人每月2860元(2200元的130%)。

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政策文件制定,分个人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两类。个人岗位补贴方面,通用标准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,常见为50%,如宿州;部分地区按全额最低工资标准,如东莞、广西田东县2025年7月起调整为1870元/月。

在湖南省东安县,2025年2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总额为18000元,涉及6人,但具体每个人的工资数额未明确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,非营利公共服务类、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%发放,即每人每月2587元;营利性单位则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。

公益性岗位薪资非全国统一,各地视实际状况制定。通常而言,该类岗位薪资水平相对偏低,大致参照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,再酌情给予补贴。就部分经济欠发达城市而言,月薪多在1000至2000元之间;相比之下,经济发达地区则有望达到2000至3000元乃至更高。

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

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已包含社保,无需额外叠加,截至2025年10月1日,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。

一类地区(南宁、柳州、桂林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/月。二类地区(贵港、玉林、百色等市的城区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/月。三类地区(各县、县级市,东兴市除外)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/月。

自2025年7月1日起,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:月最低工资标准(全日制劳动者):一类地区2200元/月;二类地区2040元/月;三类地区1870元/月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(非全日制劳动者):一类地区24元/小时;二类地区7元/小时;三类地区19元/小时。

本案例中,劳动者底薪2000元已高于广西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,且总月薪3000元进一步超出该标准。因此,从数值上看,该收入水平符合法定要求,不属于低于北海月薪标准的情况。

百色市市区属于二类地区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桂政发〔2025〕16号),自2025年7月1日起,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/月。这一标准是针对该地区所有符合最低工资规定范畴的岗位而言的,公益性岗位作为其中一部分,理论上其工资水平不应低于此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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