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州最低工资调整/泰州最低工资标准2019最新
本文目录一览:
江苏各地2024年最低工资一览表
以下是江苏1995 - 2024部分年份三类地区最低档月工资标准:2005年400元;2006年520元;2007年590元;2008 - 2009年590元;2010年670元;2011年800元;2012年950元;2013年1100元;2014 - 2015年1270元;2016年1400元;2017年1520元;2018 - 2020年1620元;2021 - 2023年1840元;2024年2010元。
泰州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:泰州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)执行省确定的一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490 元;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执行省确定的二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60 元。
截至当前(2025年10月),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490元,二类地区2260元,三类地区201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,二类地区22元,三类地区20元。现行标准依据与执行时间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,自2024年1月1日起,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完成最新调整。

泰州市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多少
其中,泰州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/高港区)执行一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由2490元提高至2660元,涨幅为170元;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由2260元提高至2430元,涨幅为170元。此次调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,确保不同区域劳动者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需求相匹配。
泰州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:泰州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)执行省确定的一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490 元;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执行省确定的二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60 元。
综上所诉,泰州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是1830元,在员工拿到工资时如果看见费用低于这个数目的,就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,因为用人单位不能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费用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。
一类地区: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。涵盖的城市及区域包括南京市区、无锡市区、江阴市、宜兴市、常州市区、溧阳市、苏州市区、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南通市区、启东市、扬州市区、镇江市区、丹阳市、句容市、扬中市、泰州市区。
法律分析:泰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海陵区、姜堰区、高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;兴化、靖江、泰兴执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。法律依据:《最低工资规定》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。
泰州及江苏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?最低工资包含加班费吗?
泰州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:泰州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)执行省确定的一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490 元;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执行省确定的二类地区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60 元。
自2026年1月1日起,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: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/高港区)为2660元,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为243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25元,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为23元。
截至2025年7月,泰州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泰州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)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;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。
泰州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
自2026年1月1日起,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: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/高港区)为2660元,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为243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25元,靖江市、泰兴市、兴化市为23元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根据江苏省及泰州市相关通知,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类调整。
江苏省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,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660元,二类地区为2430元,三类地区为218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5元,二类地区为23元,三类地区为21元。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涵盖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等。
江苏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月最低工资一类地区2660元,二类地区2430元,三类地区2180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一类地区25元,二类地区23元,三类地区21元。此次调整适用于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其中包括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。
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660元;二类地区为2430元;三类地区为2180元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5元;二类地区为23元;三类地区为21元。此次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顶岗实习和勤工助学报酬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小时标准。
发表评论

暂时没有评论,来抢沙发吧~